原标题:H19福晟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债券违约处置进展情况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简称:H18福晟2 债券代码:143899.SH 债券简称:H18福晟3 债券代码:155090.SH 债券简称:H19福晟1 债券代码:155205.SH 债券简称:H19福晟2 债券代码:155356.SH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债券违约处置 进展情况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12月
重要声明
债券投资人应当关注投资和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债券持有人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债券违约处
置进展情况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晟”或“发行人”)相关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目前,由中泰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福建福晟相关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相关债券”)情况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债券违约处置进展情况
(一)债券兑付情况
2020年11月19日,发行人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利息共计6.31亿元;2020年12月17日,发行人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3”回售本金及利息共计15.8968亿元。
根据中泰证券于2020年12月4日召集召开的“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通过的加速清偿议案,“18福晟02”债券未回售部分及“18福晟03”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已加速到期,到期日为2020年12月20日;“19福晟01”及“19福晟02”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已加速到期,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8日。
截至目前,福建福晟相关债券仍处于逾期未兑付状态。
(二)风险化解工作进展
2023年第四季度,福建福晟相关债券风险化解工作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三)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泰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持续跟踪相关债券违约进展情况,联系督促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违约处置方案和处置进展等以及落实偿债资金的安排。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后续工作安排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福晟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相关债券违约处置进展情况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债券简称:H18福晟2 债券代码:143899.SH 债券简称:H18福晟3 债券代码:155090.SH 债券简称:H19福晟1 债券代码:155205.SH 债券简称:H19福晟2 债券代码:155356.SH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债券违约处置 进展情况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12月
重要声明
债券投资人应当关注投资和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债券持有人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债券违约处
置进展情况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晟”或“发行人”)相关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目前,由中泰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福建福晟相关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相关债券”)情况如下表所示:
债券全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起息日 | 行权日 | 到期日 | 加速到期日 | 债券规模 (亿元) |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 | H18福晟2 | 143899.SH | 2018-11-19 | 2020-11-19 | 2021-11-19 | 2020-12-20 | 10.00 |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 | H18福晟3 | 155090.SH | 2018-12-17 | 2020-12-17 | 2021-12-17 | 2020-12-20 | 15.00 |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 | H19福晟1 | 155205.SH | 2019-03-18 | 2021-03-18 | 2022-03-18 | 2020-12-18 | 10.00 |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 | H19福晟2 | 155356.SH | 2019-04-22 | - | 2022-04-22 | 2020-12-18 | 10.00 |
一、相关债券违约处置进展情况
(一)债券兑付情况
2020年11月19日,发行人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利息共计6.31亿元;2020年12月17日,发行人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3”回售本金及利息共计15.8968亿元。
根据中泰证券于2020年12月4日召集召开的“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通过的加速清偿议案,“18福晟02”债券未回售部分及“18福晟03”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已加速到期,到期日为2020年12月20日;“19福晟01”及“19福晟02”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已加速到期,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8日。
截至目前,福建福晟相关债券仍处于逾期未兑付状态。
(二)风险化解工作进展
2023年第四季度,福建福晟相关债券风险化解工作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三)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泰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持续跟踪相关债券违约进展情况,联系督促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违约处置方案和处置进展等以及落实偿债资金的安排。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后续工作安排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福晟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相关债券违约处置进展情况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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