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指责推广商违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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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指责推广商违规宣传

  近期,一场“发布会”和一则声明引起了市场对于可以用于减重的药品利拉鲁肽的关注。

  2023年12月18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00963.SZ,以下简称“华东医药”)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声明,华东医药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与杭州诚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泽医药”)于2023年12月签署了关于利拉鲁肽(利鲁平)特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委托诚泽医药在特定医疗机构进行利拉鲁肽注射液(利鲁平)预填充装和笔芯(以下简称“协议产品”)的市场推广服务。近日,诚泽医药违反协议约定,未经许可在苏州、杭州等地以“华东医药”名义违规开展协议产品的市场宣传和产品推广活动。

  声明函中提及的活动被市场认为是12月16日在杭州举行的“减菲臻”全球发布会,涉及到药品利拉鲁肽。据了解,减菲臻并不是指利鲁平这款产品,而是诚泽医药方面推出的一款包括代餐、利鲁平、体重管理服务等的在内套餐,目前,该款套餐产品并未开始销售。

  而根据社交媒体发布的图片,华东医药前董事长李邦良也出现在前述发布会现场并发表演讲,背景介绍显示其身份为“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名杭州华昇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诚泽医药董事长”;此外,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傅航也发表讲话。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有诚泽医药公开联系方式,因此就未来合作以及产品市场推广等相关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分别联系华东医药与华昇医药,截至发稿均未获得对方回复。

  高管现身

  李邦良和傅航现身发布会,也难免会引起部分投资者的误解。

  根据华东医药此前公告,李邦良自参加工作五十余年来一直在公司任职,自公司组建及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华东医药聘任李邦良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任期三年,从2019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诚泽医药成立于2023年9月。12月22日,诚泽医药企业经营范围更新,新增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2023年10月,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华昇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诚泽医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名字。

  今年7月,华东医药公告由中美华东申报的利拉鲁肽注射液肥胖或超重适应证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根据公司公告,利拉鲁肽的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中美华东,生产企业为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6月和2018年3月,中美华东两次出资受让其参股公司九源基因所有的利拉鲁肽新药技术(糖尿病适应证及肥胖或超重适应证),根据协议安排,中美华东租赁九源基因相关生产场地和研发设施,并与九源基因就利拉鲁肽在临床样品生产和制备、临床研究、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及新药注册报批等工作中持续开展合作,直至中美华东最终取得该产品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华东医药2023年半年报显示,中美华东持有九源基因21.06%股权

  误导消费者

  华东医药声明显示,诚泽医药的上述违约市场宣传和产品推广行为未获得任何授权或许可,且严重违反了协议中对诚泽医药合法合规开展市场推广服务的要求,需立刻停止上述行为。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相关合同救济措施及对造成相关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发布会的形式是否属于药品的广告宣传?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向记者表示,不能仅看是不是发布会,《广告法》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核心还是发布会是否明确地介绍推销相关商品。如果套餐均以华东医药名义推广,这种误导就是显而易见的,不排除市场监督部门会介入并立案调查。

  此外,许峰表示,如果产品是处方药,根据药品广告发布相关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卫健部门和药监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相关人士的出席和讲话很大程度上形成一种华东医药同意、知情的形象,可能还是加深了误导的影响。

  就诚泽医药推广的相关情况,记者联系了公司注册所在的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工作人员婉拒了采访。

  2023年7月,拉鲁肽注射液肥胖或超重适应证的上市许可申请获批。

  事实上,作为一款处方药而言,利拉鲁肽则有明确的适应证。根据华东医药7月公告,利拉鲁肽获批增加的适应证为:适用于需要长期体重管理的成人患者,作为低热量饮食和增加运动的辅助治疗。成人患者的初始体重指数(BMI)为:≥30kg/m²(肥胖);或≥27kg/m²(超重),并伴有至少有一种体重相关的合并症(例如高血压、2型糖尿病或血脂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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