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发起 : 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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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发起 : 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0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发起 基金代码 020444
基金管理人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吴文庆
证券从业日期 2009-11-29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是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企业基本面进行系统及深入的研究,投资目标 持续挖掘具有长期发展潜力和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投资范围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行业投资策略、个股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 债券资产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业绩比较基准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限(N)
M<1,000,000元 1.20% -
1,000,000元≤M<2,000,000 0.80% -

认购费用
2,000,000元≤M<5,000,000 0.40% -

M≥5,000,000元 1,000元/笔 -
M<1,000,000元 1.50% -
1,000,000元≤M<2,000,000
1.00% -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元≤M<5,000,000
0.50% -

M≥5,000,000元 1,000元/笔 -

N<7天 1.50% -
7天≤N<30天 0.75% -
赎回费
30天≤N<180天 0.50% -
N≥180天 0.00% -
注:1、投资人重复认购/申购,须按每次认购/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2、本基金管理人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认/申购费率,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销售机构若有其他费率优惠请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其他 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其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购买力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等;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2)港股交易失败风险;(3)汇率风险;(4)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5)境外市场的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6、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具体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西基金官方网站[www.hxfund.com.cn][客服电话:400-0628-028 或 028-62003155] (1)《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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