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艾德生物: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4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回购部分)为:2023年 11月 24日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回购部分):394.3726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77元/股
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回购部分):379人,其中 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增发的股份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回购部分):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 9月 9日至 2023年 9月 18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9月 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 9月 25日,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 9月 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回购部分):394.3726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回购部分):379人
4、首次授予价格:11.77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表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来源为回购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股份来源包括回购部分与新增股份。
(2)上表中 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外籍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40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2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03人调整为40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2.30万股调整为442.10万股。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02名调整为394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2.10万股调整为438.95万股,放弃部分权益作废。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了信会师厦报字[2023]第1011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23年11月6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3年11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39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1,664,41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45,774.00元(大写:肆拾肆万伍仟柒佰柒拾肆元整),冲减库存股(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3,943,726.00股) 112,029,472.65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0,810,831.65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23年11月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8,602,309.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98,602,309.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9月 2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23年 11月 24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授予登记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授予登记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九、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获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398,602,309.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0.66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区间为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2月13日。截至2023年2月1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43,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最高成交价为49.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2,013,020.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的3,943,726股股份全部用于本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5日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4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回购部分)为:2023年 11月 24日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回购部分):394.3726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77元/股
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回购部分):379人,其中 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增发的股份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回购部分):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 9月 9日至 2023年 9月 18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9月 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 9月 25日,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 9月 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回购部分):394.3726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回购部分):379人
4、首次授予价格:11.77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 |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79人) | 394.3726 | 89.84% | 0.99% |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379人) | 394.3726 | 89.84% | 0.99% |
(2)上表中 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外籍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5%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3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0.20亿元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3-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2.64亿元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3-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37.83亿元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 100% | 0 |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40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2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03人调整为40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2.30万股调整为442.10万股。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02名调整为394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2.10万股调整为438.95万股,放弃部分权益作废。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了信会师厦报字[2023]第1011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23年11月6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3年11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39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1,664,41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45,774.00元(大写:肆拾肆万伍仟柒佰柒拾肆元整),冲减库存股(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3,943,726.00股) 112,029,472.65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0,810,831.65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23年11月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8,602,309.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98,602,309.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9月 2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23年 11月 24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比例(%) |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15,304.00 | 0.25 | 3,943,726 | 4,959,030.00 | 1.2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7,587,005.00 | 99.75 | -3,943,726 | 393,643,279.00 | 98.76 |
股份总数 | 398,602,309.00 | 100.00 | 0 | 398,602,309.00 | 100.00 |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授予登记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授予登记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九、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获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398,602,309.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0.66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区间为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2月13日。截至2023年2月1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43,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最高成交价为49.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2,013,020.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的3,943,726股股份全部用于本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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