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慧
2023年恰逢中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周年。在这十年里,中国已形成21个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自贸试验区,通过多元化合作、差异化探索、数字化应用等,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普华永道中国综合商务咨询北部市场主管合伙人周矞雯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试验区作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外贸外资发展的重要平台,已成为中国开展高水平开放的先导力量、深层次开放的开路先锋。2022年,21个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总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国的17.8%;实际使用外资超过2200亿元,占全国的18.1%。
丰硕成果源自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不断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院长韩剑对本报记者表示,自贸试验区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7次缩减,由最初的190条措施压减到27条,其中制造业条目实现了清零。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出了第一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现了服务贸易管理模式根本性变革。
针对当前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范围和力度不够的问题,韩剑认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制度创新成果进行复制推广,避免盲目跟风和“一刀切”。要完善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的配套和保障条件,为复制推广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自贸试验区改革措施与发展定位契合度不高的问题,韩剑认为,要提高自贸试验区自主改革创新权限,在国家、省级层面对自贸试验区相关管理事宜进行立法,从立法上明确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度,明确“境内关外”属性,让各项制度创新和管理运营有法可依,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受到法律保护与支持。
针对服务业、金融业开放程度不高的问题,韩剑认为,自贸试验区应继续加大压力测试,扩大服务业开放。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聚集区,应加快工业和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例如,建立与“负面清单”相配套的货币汇兑政策、自然人出入境政策、外国人员自贸试验区执业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保障“负面清单”外的产业真正落地实施。
针对试验任务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仍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韩剑认为,目前国际经贸新规则不断向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渗透,未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应加大在这些方面的探索和压力测试,加强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对接和参与,在个别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率先主动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加大自贸试验区与国际合作伙伴的交流合作,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周矞雯表示,未来,自贸试验区要继续发挥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市场准入水平、推动改革系统集成、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服务国家战略、统筹开放与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发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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