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83217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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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志晟信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8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128号志晟信息大厦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穆志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846,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8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9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1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名穆志刚先生、林琦先生、张翼先生、周双旺先生、袁杰女士、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前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穆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林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张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袁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周双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选举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春和先生、王传顺先生、李小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此外,根据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王春和先生任期至2026年9月2日止。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王春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王传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李小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 3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任期三年。公司股东提名张会龙先生、蔡冬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3.1审议《关于选举张会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审议《关于选举蔡冬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 当选
1.1 《关于选举穆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1.2 《关于选举林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1.3 《关于选举张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1.4 《关于选举袁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68,846,335 100% 当选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周双旺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1.6 《关于选举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 当选
2.1 《关于选举王春和先生为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2.2 《关于选举王传顺先生为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2.3 《关于选举李小蓉女士为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 选
3.1 《关于选举张会龙先生为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3.2 《关于选举蔡冬梅女士为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8,846,335 100% 当选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任职事项的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846,33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河北志晟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846,33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846,33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846,33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846,33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846,33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846,33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 议案 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 当选
1.1 《关于选举穆志刚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1.2 《关于选举林琦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1.3 《关于选举张翼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1.4 《关于选举袁杰女士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1.5 《关于选举周双旺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1.6 《关于选举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2.1 《关于选举王春和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2.2 《关于选举王传顺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2.3 《关于选举李小蓉女士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 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万成、李彦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穆志刚 董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林琦 董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张翼 董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袁杰 董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周双旺 董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魏秀忠 董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王春和 独立董 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王传顺 独立董 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李小蓉 独立董 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张会龙 监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蔡冬梅 监事 任职 2023年11 月3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志晟信息(83217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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