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72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锡、锌。
? 交易工具: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需求不超过人民币 15,2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约最高金额不能超过上述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原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需求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约最高金额不能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锡、锌。
2、交易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
3、交易数量:每一年度套期保值的规模不超过本年度实货经营规模的50%。
公司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持仓不得超过本年度实货经营规模的50%。保值实施滚动操作,全年任意时点持仓量不超经营实货量的比例上限。
4、交易工具: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5、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收原则: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和期货经纪合同进行。
7、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和期货经纪合同进行。
8、履约担保: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和期货经纪合同进行。
(五)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制定了《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3、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并实施动态监管,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所需的锡、锌原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4、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密切关注国内外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根据其影响提前做好套期保值业务调整,避免发生政策风险。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5、配置可靠的交易设备,提供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合约。
6、期货领导小组(套保委员会)给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事前审定、事中监控、事后稽核的监督管理机制。套期保值计划的审定由期货领导小组(套保委员会)成员从生产、销售、计划、财务、交易风险评估、法律等各个角度出发,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职责安排计划。公司重视对每个环节风险点进行评估,共同监督制定套期保值计划,以求目标利润最大化和经营风险最小化,严格控制参与期货市场的资金总量和交易中的总持仓。
7、套期保值是动态的交易过程,要求从事期货交易的操作人员能灵活运用期货知识、交易技术,公司规定每日保值交易操作前按制度要求,事前制定当日操作计划,估算资金使用和保值交易持仓控制范围,交易指令由营销管理部部长下达,期货交易员具体操作。公司建立每日定期报告制度,将每日交易状况及时通报期货领导小组(套保委员会)成员,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出突发性异常波动情况时,营销管理部部长应及时将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报告营销管理部主管领导。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锡、锌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3-072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锡、锌。
? 交易工具: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需求不超过人民币 15,2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约最高金额不能超过上述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原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需求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约最高金额不能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锡、锌。
2、交易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
3、交易数量:每一年度套期保值的规模不超过本年度实货经营规模的50%。
公司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持仓不得超过本年度实货经营规模的50%。保值实施滚动操作,全年任意时点持仓量不超经营实货量的比例上限。
4、交易工具: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5、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收原则: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和期货经纪合同进行。
7、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和期货经纪合同进行。
8、履约担保: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和期货经纪合同进行。
(五)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制定了《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3、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并实施动态监管,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所需的锡、锌原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4、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密切关注国内外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根据其影响提前做好套期保值业务调整,避免发生政策风险。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5、配置可靠的交易设备,提供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合约。
6、期货领导小组(套保委员会)给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事前审定、事中监控、事后稽核的监督管理机制。套期保值计划的审定由期货领导小组(套保委员会)成员从生产、销售、计划、财务、交易风险评估、法律等各个角度出发,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职责安排计划。公司重视对每个环节风险点进行评估,共同监督制定套期保值计划,以求目标利润最大化和经营风险最小化,严格控制参与期货市场的资金总量和交易中的总持仓。
7、套期保值是动态的交易过程,要求从事期货交易的操作人员能灵活运用期货知识、交易技术,公司规定每日保值交易操作前按制度要求,事前制定当日操作计划,估算资金使用和保值交易持仓控制范围,交易指令由营销管理部部长下达,期货交易员具体操作。公司建立每日定期报告制度,将每日交易状况及时通报期货领导小组(套保委员会)成员,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出突发性异常波动情况时,营销管理部部长应及时将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报告营销管理部主管领导。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锡、锌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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