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联社创投通-执中数据,近两周通过备案的199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穿透显示的关联机构LP共136家。其中,金融机构LP共15家,而这些金融机构中险资占比接近一半,达到7家,险资认缴出资额共计57.46亿元,占新通过备案基金总规模比例近18%,出资规模达到近期的小高峰。
值得一提的是,于上周通过备案的广州鑫成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结了6家险资的联合出资,涉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资本达到55亿元。
尽管险资活水开闸涌出,但真正能接住险资大手笔的GP实际上并不多。有接触过险资的VC/PE募资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GP要拿到险资的钱,通常情况下都需要满足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331规定’,即在管余额不低于30亿元,完成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国寿保险全资子公司为基金GP
早在去年8月,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就发布公告称,将与关联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以及广州鑫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广州鑫成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鑫成基金”)。
公告还显示,该基金LP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14亿元,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从备案情况看,目前,广州鑫成基金注册资本55亿元,其中,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认缴金额为31.63亿元,占比达到57.49%;上述其他5家保险公司则合计出资22.83亿元,合计出资占比41.5%。
除出资LP中有中国人寿保险的关联方外,广州鑫成基金的管理机构——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金石”),也是中国人寿保险的关联方。
天眼查显示,向上股权穿透,国寿金石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间接全资持股,该机构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本为2亿元,实缴资本为8000万元。
据国寿金石官网,其为“中国保险业首家专注普惠金融及特殊机会投资领域的资产管理机构”,截至2022年末,累计发起基金规模550亿元,累计分配现金近160亿元;基金内部收益率约为30%,基金三方资金比例超32%。另据上述公告,截至2022年上半年,国寿金石总资产1.15亿元,净资产9792.45万元;去年上半年营收947.7万元,净利润202.33万元。
这只超50亿元规模的广州鑫成基金,将主要投向金融领域。据上述公告,其投资标的为“中国境内具有良好现金流回报的普惠金融领域权益类资产”,其中,对银行所发行资产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基金认缴金额的80%,对其他每一类机构所发行资产的投资金额,则不高于基金总额的10%。
险资钱不好拿,GP需满足“331规定”
尽管,险资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面的出手在近期愈加活跃,但根据接触过险资的VC/PE募资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介绍,股权投资机构要获得保险机构LP的出资,必须满足《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中的“331规定”。
上述暂行办法于2010年9月由保监会印发,其中的第十条规定,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并管理该基金的投资机构,应符合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已完成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等条件。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暂行办法当时还对险资开展直接股权的行业做了限制,“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而这项行业限制的规定于2020年7月被取消。
多名接近险资人士均向记者表示,除了受到上述监管规定的影响外,股权投资在险资的资产配置中属于规模较小的另类业务,尽管大型保险机构由于资产总规模大,因此股权投资占比再小,也能有成百甚至上千亿的规模,“但股权投资业务始终并非险资关注的资产配置重点,因此不少险资内部实际上缺少对这一板块的重视以及相应的人才,也就导致了,只有少数头部知名机构,才能从险资拿到钱的现状。”
财联社创投通-执中数据显示,今年截至目前,共有40只在中基协完成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获得了来自保险机构的出资,涉及保险业机构共计119家。
其中,出资次数最多的是中弘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今年通过备案的6只基金都有其出资的身影。基金的管理机构分别涉及红杉中国、纪源资本、普洛斯以及国寿投资等头部机构。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权有限公司,则均以出资了4只新通过备案基金并列第二。基金的管理机构则涉及平安资本、平安创赢资本、国寿投资以及普洛斯等。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则均出资了3只新通过备案基金。
可以看到,险资除了倾向于把钱投向头部管理机构外,投向旗下的股权投资平台也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但上述了解险资出资情况的一级市场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险资成立股权投资子公司的情况实际上并不多,“总体数量不超过10家,仅最头部的保险机构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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