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 :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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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 :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018525
下属基金简称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8525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 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 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 魏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采用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 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
  为基金资产的10%-3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 面等多种因素以及证券市场的演化趋势,评估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和风 险,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 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 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等;政策面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 等;市场因素包括市场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 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2、期限结构策略3、类属配置策略4、信用债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动态增强策略6、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行业和个股的策略,精选景气行业 中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四)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还包括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衍生产品投资策略(含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暂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0,000 0.60%
  1,000,000≤M<2,000,000 0.40%
  2,000,000≤M<5,000,000 0.20%
  M≥5,000,000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0%
  1,000,000≤M<2,000,000 0.50%
  2,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1,000元/笔
注: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该日)起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5%
其他费用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 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和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在股票选择上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杠杆风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波动。

2)基差风险:在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系统风险时,基金资产可能因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变动方向不一致而承担基差风险。因存在基差风险,在股指期货合约展期操作时,基金资产可能因股指期货合约之间价差的异常变动而遭受展期风险。

3)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持有的股指期货头寸需要进行展期操作,平仓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换成其它月份股指期货合约,当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不佳、交易量不足时,将会导致展期操作执行难度提高、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利的影响。

4)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股指期货采取保证金交易制度,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资金管理要求高。当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期货保证金不足,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资产带来超出预期的损失。

5)到期日风险: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本基金的账户如仍持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将按照交割结算价将账户持有的合约进行现金交割,因此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具有到期日风险。

6)对手方风险: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时,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期货公司作为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在极端情况下,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

7)连带风险:为基金资产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该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8)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基金资产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基金资产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逆向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5)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1)流动性风险
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信用衍生品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

2)偿付风险
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

3)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况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7)持有期锁定风险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6个月,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 6个月内不得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该日)起,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及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8)《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2.开放式混合型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未知价风险、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3.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gf.cn][400-820-0860]
1.《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 :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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