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简勇先生及员工持股平台厦门知信君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丹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客至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厦门知信君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丹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客至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简勇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9日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上述股东自愿承诺:如在上述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产生新增股份的,对新增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
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如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厦门知信君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丹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客至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简勇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9日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上述股东自愿承诺:如在上述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产生新增股份的,对新增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
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如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