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这是对个体及组织应从错误中吸取教训,避免重复失误的重要提醒。然而,不幸的是,融发核电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却在同一块“石头”上摔倒了不止一次,而且其违规交易的严重程度似乎还在逐次加剧。
近日,融发核电再次发布了致歉公告。公告称公司董事张金楼先生的配偶刘梅女士在半年报预告的窗口期内违规买卖股票,并且买卖间隔期不超过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在此次违规交易前,融发核电刚刚发生一起董事家属违规交易事件。根据6月14日深交所的监管函显示,融发核电的董事徐广华配偶柳萍萍因买入与卖出间隔期不超过六个月,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的规定。
在短短的两个月内,融发核电接连发生违规交易行为,这与近期人事变动、资本操作有着密切的关联。
一、摘帽前后,董事家属低吸高抛
在今年的一月份,融发核电刚刚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金楼先生、陈伟先生、徐广华先生、王雪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第五届成员相比,此次董事会成员都是新面孔。
在此次换届完成后,面临退市风险的融发核电也迎来了“新生”。在2023年5月18日,融发核电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19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海核”变更为“台海核电(002366)”,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在摘帽不久后,融发核电对公司名称与简介进行了变更。公司中文名称由“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台海核电”变更为“融发核电”。
同时,随着风险警示的撤销,融发核电的股价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5月17日至5月26日期间内,融发核电的涨跌幅达到了45.94%。
然而,就在股价暴涨不久后,融发核电的新董事徐广华就发布了减持公告。公告显示,徐广华持有公司240,000股股份,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60,000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其所持有的25%。
值得一提的是,徐广华的配偶柳萍萍也正是在此期间进行了违规减持。虽然最终认定构成短线交易的股数仅为2.28万股,但是仅公布出来交易股数就达到了14.30万股,成交金额累计达到92.11万元。这意味着,在摘帽前后,柳萍萍正在低吸高抛融发核电股票。
根据公告显示,徐广华的配偶柳萍萍在2022年11月23日前就不断地买入融发核电的股份。从2022年的股价来看,徐广华的配偶柳萍萍的增持均价不足5元。仅按照公布数量粗略计算,徐广华的配偶柳萍萍获利超过20万元,而其上交违规短线收益仅为1.77万元。
二、收购“失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融发核电公司在新任董事会成员上任后,持续进行了一系列资本操作,然而其背后的逻辑却令人疑惑。
在7月7日,融发核电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二级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该议案是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核电”)拟以现金收购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和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达”)的少数股东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德阳台海和德阳万达在业务运行上都面临着困境,其202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014.10万元和-8,070.81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由于未能按期支付514.92万元的合同款,德阳万达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德阳台海也曾因资金困厄,在今年5月13日价值约3亿元的厂房、食堂被司法拍卖。
面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困境与亏损,融发核电仍选择以高达8,400万元的价格收购这两家亏损且陷入困境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
其中,对于德阳台海的收购价,甚至出现了溢价现象:其少数股东30%的股权的转让价格达到了8,000万元,整体估值相较于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高出近200万元。而对于被列为失信人的德阳万达,尽管其少数股东30%股权的账面价值仅为509.27万元,最终的转让价也高达了400万元。
分析人士表示,企业运营在公司制架构下,因为涉及到有限责任制度,少数股东会被要求承担子公司的亏损责任。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在面对亏损的子公司时,会在保持控股权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自身的股权比例,让少数股东承担更大的亏损分摊。
这种策略是基于有效风险管理的考量,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减少亏损对于主体公司利润的影响。然而,对于融发核电来说,公司在子公司亏损的情况下,却选择以大额资金收购少数股东的权益,这一举动可能对上市公司主体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