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39233.SH/1680370.IB 债券简称:16滨旅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诉讼 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职责履行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查询及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滨海旅游”或“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
大诉讼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 2016年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滨旅债,债券代码:139233.SH/1680370.IB)的债券受托管理职责履行机构,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发生重大诉讼事项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查询,2024年 6月 7日,发行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案号:
(2024)沪 0101执 4625号),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被执行金额15,550,897.00元。
根据公开查询,2024年 6月 11日,发行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案号:
(2024)沪 0101执 4655号),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被执行金额15,546,552.00元。
根据公开查询,2024年 6月 12日,发行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案号:
(2024)皖 01执 1029号),执行法院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金额 199,587,216.00元。
根据公开查询,2024年 6月 13日,发行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案号:
(2024)沪 0101执 4703号),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被执行金额14,133,585.00元。
根据发行人反馈,(2024)沪 0101执 4625号、(2024)沪 0101执 4655人已与海通恒信达成和解意向,将于近期赴上海和解。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2024)皖 01执 1029号案件判决书,该案件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潍坊滨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以及潍坊滨海央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因发行人为潍坊滨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托借款提供担保,潍坊滨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发行人作为担保人一起被列入被执行人。
(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可能导致的损益超过 1000万元,且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度净利润的 10%以上,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中泰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职责履行机构,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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