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4,525,269.65元,母公司净利润 495,190,346.3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9,519,034.6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24,498,076.85元,减去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187,315,150.99元,母公司 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2,854,237.5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701,276,209股(不含库存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5,319,052.2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709,867,32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8,591,11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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