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普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或“主承销商”)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易普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117,147,856股,发行价格为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4月 19日到位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
2023年 4月 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5,510,527.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3,489,466.86 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
1,302,914,99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
(二)2023年1月-12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 4月 23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8,999,994.08元,扣除承销费用 36,084,999.91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支付 18笔,合计 667,767,048.53元,其中支付中介费用 281,603.77元,偿还银行贷款 635,485,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444.76元。详见《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认为,易普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易普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 1月-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乔小为 谭 笑
谭 畔 翁嵩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29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或“主承销商”)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易普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117,147,856股,发行价格为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4月 19日到位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
2023年 4月 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5,510,527.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3,489,466.86 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
1,302,914,99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
(二)2023年1月-12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 4月 23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8,999,994.08元,扣除承销费用 36,084,999.91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资金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长沙分 行营业部 | 731902132010555 | 2023-4-20 | 1,302,914,994.17 | 636,337,719.59 | 含产生的 利息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支付 18笔,合计 667,767,048.53元,其中支付中介费用 281,603.77元,偿还银行贷款 635,485,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444.76元。详见《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认为,易普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易普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 1月-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02,914,994.1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7,767,048.5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7,767,048.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无 | |||||||||
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 资金(含支付发行费用) | 否 | 1,302,914,994.17 | 1,302,914,994.17 | 667,767,048.53 | 667,767,048.53 | 51.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02,914,994.17 | 1,302,914,994.17 | 667,767,048.53 | 667,767,048.53 | 51.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所有募集资金将补充 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目前存储 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的三方监管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乔小为 谭 笑
谭 畔 翁嵩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