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9日消息,长兴鑫鹏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长兴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1月04日09时36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小槐线路段检查时发现长兴鑫鹏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长兴鑫鹏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
长兴鑫鹏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